刘某1与刘某2、王某1、王某2继承纠纷一案
郑素洁律师、安立刚律师代理本案一审阶段,判决遗嘱有效,我方当事人继承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民事判决书文号:(2020)京0108民初39753号】
郑素洁律师、安立刚律师代理本案一审阶段,判决遗嘱有效,我方当事人继承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民事判决书文号:(2020)京0108民初39753号】
安立刚律师代理本案一审阶段,判决我方当事人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工龄所对应的财产价值。【民事判决书文号:(2021)京0102民初13648号】
案情简介:本案系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本律师团队曾代理该案一审阶段的原告方,法院判决我方胜诉,后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诉,本律师团队仍代理原审原告即本案被上诉人一方,对上
案情简介:本案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案件,我方作为被申请人陈某1 的代理人,对陈某2 的再审申请进行答辩、反驳。我方认为自书遗嘱中的时间已经由录像时间进行补强,自书遗嘱合法有效
案情简介:本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原被告双方因两位被继承人遗留的两套遗产房如何继承分割产生纠纷。我方代理原告郑某1,因郑某1持有其中一位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遗嘱中该被继
案情简介:本案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的案件,原被告双方因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的分配产生纠纷,冯某1、王某系我方委托人,我方代理其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诉请安置房利益以及部分宅基地区